[摘要] 相对于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以其较低利息、还贷形式灵活等特点,更受市民的青睐。然而,很多市民以往在办理公积金签约提取还贷时,总会觉得必须在指定窗口办理这一限制不太方便。
相对于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以其较低利息、还贷形式灵活等特点,更受市民的青睐。然而,很多市民以往在办理公积金签约提取还贷时,总会觉得必须在指定窗口办理这一限制不太方便。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签约提取还贷业务进行优化调整,借款人可以在我市范围内的任一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签约还贷业务、终止签约还贷业务,并且从房贷首次代扣记账成功次日即可申请签约提取还贷,无需再等待30日。
近日,就职于港城一家国企的田女士,在市区一处楼盘看中了一套商品房,这套建筑面积约为120平方米的新房,总价达到70多万元,田女士的家庭银行账户中只有30多万元的存款,她选择了公积金贷款支付房款。令田女士欣慰的是,她昨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后,得知原先“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的30日后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规定,已经调整为“借款人在首次银行代扣记账成功后次日即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这不仅缩短了办理公积金签约提取还贷的时间限制,也无形中减轻了房贷负担。
据了解,2009年7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通了两种公积金提取还贷业务,包括签约提取还贷和直接提取还贷,两种提取还贷方式市民可自行选择。其中,签约提取还贷是指将公积金逐月释放到贷款账户中,直接抵充“月供”,可缓解市民的每月还款压力;直接提取还贷则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归还贷款,不抵“月供”,但能起到提前还款作用,可减少贷款利息总支出。
该项政策执行以来,不少市民更多地选择了签约提取还贷的方式。这一方式不仅用活了公积金归集余额,使得公积金能在职工购房后起到应有的延伸性作用,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贷款客户的还款压力。据统计,今年1至4月份,市民提取公积金办件量为18502笔,其中办理签约还贷业务为10653笔,直接提取还贷2466笔,两项业务合起来占比71%。
“如果银行13日放款,贷款市民14日就要把钱存在代扣的卡中,15日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代扣,以前要等到下个月的13日之后才能办理签约提取还贷,现在则是在记账成功次日就可以来办理签约提取还贷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该项规定的调整,将给市民带来较大的便利。
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原“借款人办理签约还贷业务时需要到贷款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的要求,调整为“借款人可以在我市范围内的任一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签约还贷业务、终止签约还贷业务”。这项规定的调整,省去了相关市民必须回到贷款地办理签约提取还贷的麻烦,节约相关市民的大量时间和精力。
据悉,这两项业务经过调研、可行性研究、系统调试等环节后,目前已测试成功,于5月22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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